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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-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

当外界把目光投向赛场上胜负起落的中国足球真正的“风向”,往往悄然埋藏在一次次关键会议和制度调整之中。围绕“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 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这一动向,可以看出一个明显趋势——从单纯追逐成绩转向以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的系统重建。这不仅事关联赛运行、青训培养和国家队竞争力,更关乎中国足球未来十年乃至更长周期的整体格局。如何在复杂的利益结构、庞大的组织体系和高压的舆论环境中,真正实现“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,成为当下不得回避的核心议题。

长期以来,中国足协的角色在“管理者”“服务者”“推动者”之间摇摆不定。在行政色彩浓厚的历史惯性下,职能边界时常模糊,既要负责国家队成绩、联赛监管,又要兼顾青训发展、行业规范,实际运行中容易出现“权责倒挂”“越位与缺位并存”的现象。此次执委会强调“逐步完善组织职能”,本质上是在为新一轮改革做顶层设计上的校准——明确足协何为“该管”、何为“少管”、何为“放给市场和社会去做”。

具体来看,一方面,在宏观治理层面更聚焦规则制定和监督执行,例如准入标准、财务监管、竞赛纪律、行业准则等,强化对职业联赛的制度约束和风险预警能力;适度减少对俱乐部日常经营和技术决策的直接干预,把空间留给专业团队和资本运作。对青少年足球发展、社会足球普及等公共属性更强的领域,则需要足协承担起更多统筹协调与资源导入的职责,使自身从“赛事管理机构”升级为“行业生态治理中枢”。

中国足球改革并不缺少口号和文件,难点在于从“单点突破”走向“系统重构”。所谓“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,并非再出台若干新规章、新方案,而是通过系统性设计,打通“国家队 俱乐部 联赛 青训 校园足球 社会足球”之间的断层,让各环节在统一逻辑下协同运转。只有当体系内部的逻辑自洽,改革才具有可持续性。

例如,在职业联赛层面,联赛治理结构能否实现权力透明与权责对等,是体系改革的试金石之一。若联赛公司、足协、俱乐部之间的权力分配仍旧模糊,容易导致决策低效、执行乏力,影响到赛程安排、商业开发、转播权益分配等关键环节,甚至波及到球员转会秩序和青训投入意愿。纵深改革意味着——在规则制定、商业权益、纪律处罚、技术管理等方面,构建起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的反馈闭环。

与此相配套的,是对各级会员协会的重塑。省市足协、地方联赛、校园及社会足球组织若与中国足协在职能上割裂,任何自上而下的政策都可能“落地变形”。完善组织职能应延伸到地方,形成“金字塔”式的组织网络:顶层负责规划和标准,中层负责区域统筹,基层负责具体执行和反馈,把原本碎片化的管理单元重新纳入一张可视、可控、可追踪的治理网。

近年来,一系列与足球领域相关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治理漏洞,这为体系改革敲响了警钟。从表面看是个别人员问题,从深层看则是制度设计与执行监督的失衡。在这种背景下,执委会强调的“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,必须将反腐、监管、透明化纳入核心议程,而不是视作附属议题。

一方面,“用制度管权、按规则办事”要落实到每一项关键流程中,例如裁判选派、准入审核、转会备案、青训补偿等,通过信息公开、流程标准化和第三方监督,减少灰色空间。要提升足协内部专业化与法治化水平,让技术委员会、纪律委员会、仲裁机构等真正独立履职,以专业裁决替代人情处置。这一系列举措的目的,是通过治理能力建设,增强行业参与者的预期稳定性与规则信任感。

可以对比某些具备成熟足球治理体系的国家或地区联赛经验。以某欧洲联赛为例,其足协与联赛管理机构在职责划分上相对清晰——足协负责国家队和整体足球战略,联赛公司负责职业联赛经营开发,但两者在青训标准制定、财政公平审查等方面保持制度协同。当联赛出现财务风险或球员违规时,由足协牵头的独立委员会介入,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作出裁决,既维护了联赛商业价值,又保持了治理权威。

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: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

这一模式启示中国足球管理者:一旦组织职能清晰,体系运行就能减少内耗,让改革更多落在“质量提升”而非“应急补漏”上。反观国内,一些赛季中途退出的俱乐部、薪资纠纷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事件,都折射出原有体系对风险的识别与处置能力不足。通过本次执委会推动的职能优化与体系重构,如果能提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多元解决渠道,就能从源头减少类似事件的冲击。

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: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

无论组织职能如何调整,若不能在青训和社会足球层面形成稳定、持续的供给,国家队和职业联赛的竞争力就无从谈起。此次执委会围绕体系改革的讨论,隐含的一个逻辑是——把青训从“项目”提升为“系统工程”,并将社会足球纳入整体治理框架。

在青训环节,中国足协需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,打通“校园 足球学校 职业梯队”的转化链条,建立统一标准的球员注册与培养评估体系。通过完善青训补偿机制,保护基层培训机构和地方俱乐部的投入积极性,使“发现和培养人才的人”在利益分配中得到合理回报。这是一种典型的体系思维——不再单纯依靠少数精英学校或青训中心,而是让更多参与主体进入有序竞争,形成广泛、立体的人才供给网络。

在社会足球方面,随着大众参与热情不断提升,足协的组织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,从过去偏重“竞赛管理”转向“公共服务与规范引导”并重。例如,扶持大众赛事品牌、完善场地资源协调、建立民间赛事备案和保险机制等,都是体系改革中不可或缺的内容。当社会足球获得制度化支撑,“金字塔底座”才会更加稳固,职业足球也能在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任何关于“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的表述,如果停留在纸面,将难以打破公众的怀疑与观望情绪。真正决定这次执委会含金量的,是能否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呈现出可感知、可检验的制度变化。例如:

其一 在组织结构上,是否会推出更加清晰的部门职责划分与权责清单,对外公开关键岗位的工作边界和问责机制,使“谁来决策 谁来监督 谁来负责”一目了然。

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: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

其二 在制度层面,能否围绕职业联赛治理、裁判管理、准入审核、青训补偿等重点领域,发布成体系的规章,并同步完善申诉与复核流程,让俱乐部、球员和社会公众有稳定预期。

其三 在执行过程中,是否建立起数据化、信息化支撑平台,把注册、转会、纪律处罚、赛事数据等纳入统一系统,以信息透明倒逼制度刚性,减少人为操作空间。

当上述诸多环节形成闭环,执委会的决策才会从“会议精神”上升为可检验的治理成果,而这正是中国足球在经历阵痛之后,走向理性重建的必由之路。

综上,从此次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释放的信号可以看出,中国足协正在尝试以“逐步完善组织职能”为突破口,把“纵深推进体系改革”落实为一套围绕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的系统工程。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停留在结构性调整和组织更替层面,那么新阶段更重要的是通过规则重塑、权责梳理与技术赋能,构建一个能够自我纠偏、自我进化的足球治理体系。在这一过程中,中国足球能否真正走出长期徘徊的“低效循环”,关键就在于是否敢于、且善于把这次执委会的方向性共识,转化为具备约束力和持续性的制度安排。

中国足协召开第十届第九次执委会:逐步完善组织职能 纵深推进体系改革